新华网 要形成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最根本的举措在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能源结构转型以及可持续消费方式的建立。围绕这一重心,从立法到规划、执行、监管、评估,每一步都要实现精细化管理。
建立长远的环境治理保护制度,一定要突破只顾眼前利益的政绩观。治理污染固然会对利益相关方造成影响,但不采取这些措施,就会加剧雾霾的影响,危害公众健康以及长远的经济发展。各地与其在赶工和停工之间不停“换挡”,不如以更大的决心加速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例如,为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转型升级,我国钢铁第一大省河北省,从去年底至今已分两批集中拆除23家钢铁企业的高炉26座、转炉19座,共压减炼铁产能1127万吨、炼钢产能829万吨,今年将压减粗钢产能1500万吨。这充分证明,治理雾霾就是要选准抓手、壮士断腕。
要实现雾霾常态化治理,还要按照依法治霾的思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各项规定,并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过程中融入治理的顶层设计。在基层执法中,也要对违法违规者施以重拳,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更高代价。
在探索治本举措的同时,相关治标的方法也可积极尝试。据媒体报道,北京正研究6条主要的通风廊道,以增强通风潜力、缓解热岛效应。这样的人工治霾探索值得鼓励,如果经科学评估确实见效,则应在更大范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