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洁工具的领用
1、需用设备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
2、领用设备时,领用人需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因检查不周,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3、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违者罚款; 4、因使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5、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6、凡不符合上述领用要求的,保管人员有权拒收,由此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二、常用工具的操作
1、使用前,要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耗电量;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擦地机、抛光机、地毯清洗机、吸水机、吸尘器等设备均需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高压水枪不能在脱水情况下操作;
5、设备使用后,按要求职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三、清洁人员的安全操作工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清扫人员在超过2m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扫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扫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处事故;
5、清扫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6、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7、清扫人员在使用开水时,应思想集中,以免烫伤。 8、室外人员在推垃圾箱时,应小心操作,以免压伤手 保洁公司保洁员奖惩制度 保洁部现场纪律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并处罚金5-10元。情节严重者交给行政部处理。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业主投诉。 5、无故迟到、早退。
6、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7、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串岗、扎堆聊天。 8、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9、8:30上班,8:50准时上岗,11:30下班,13:30准时上班,17:30下班,17:30之前不准在办公室逗留。
10、保洁员如上洗手间、饮水,不得超过10分钟,进餐不得超过30分钟, 同时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员顶岗, 否则不得离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10-100元。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社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社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9、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10、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11、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甲方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