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城市的美容师”,环卫工人为建设美丽城市作出了巨大贡献。长期以来,他们的社会地位、工资待遇和保障水平与其辛苦付出严重不相符。12月7日,在省政协“环卫工人的权益保障问题”月度协商座谈会上,部分省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为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鼓与呼。
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建立与完善相应制度是委员们关注的重点。
“一些地区在保障环卫工人权益上有好的做法,但没有以政策和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邱立明委员认为,我省应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如探索建立定期免费健康体检制度,完善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与救助制度,完善劳动保护制度,建立特困救助制度等,切实保障环卫工人的生命健康权益。
“目前省内仍有部分一线环卫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五险一金’,意外风险很高。”鲍鹏飞委员建议,应努力完善环卫工人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建立环卫工人援助中心,设立救助基金。同时,积极研究出台我省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条例,为环卫工人维权提供法律支撑。
“要把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纳入法治轨道,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刘琳娜委员认为,目前阶段应加大对国家住建部等七部委2012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执行力度,重点加大对环卫行业用工和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大环卫工人权益保障投入,消除体制内外收入差异,切实提高环卫工人待遇,是解决环卫工人权益保障问题的有效路径。
刘野委员认为,我省环卫工人普遍面临着收入低、地位低、保障低的现状。“三低”造成了环卫系统招工难、老职工多、后继乏人的现状。“环卫事业的公益性决定了解决问题只能靠政府下定决心和加大投入。”他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带动社会参与,共同办好我省的环卫事业。
“一线环卫工人八成以上是临时工,工资水平仅是在编职工的1/3,体制内外差异巨大。”刘明委员建议,应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消除双轨制的身份歧视,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让岗位工资回归内在价值,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工同酬。
“以沈阳为例,环卫工人在岗工资仅为社会平均工资的四成左右,收入明显偏低。”张梅委员建议,应建立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增长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一线环卫工人工资待遇。同时,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开展普惠服务,让环卫工人感受到“家”的温暖。
民革党员张忠伟认为,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不足,将长期影响环卫工人的权益。他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环卫工人作业效率和安全性。
除了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外,何永昌委员建议,在国家层面设立“环卫工人节”,提高社会认知度,形成尊敬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应当给环卫工人配备警示灯等设备,在其作业后方一定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保证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