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某权威媒体发表了一篇针对垃圾焚烧的文章,标题为《垃圾焚烧困局待解》,该文章甫一发布即获大量转载,想必很多朋友都已通过不同渠道阅读了该文。
对于如此重磅文章,环卫科技网本着先转后审的精神予以处理,但是细读之后却吃惊的发现,几乎占据一个整版的该文章,内容了无新意也就罢了,竟然还存在若干谬误,凸显非专业媒体写专业文章的不专业。
(红色字体为原文)
按照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垃圾焚烧属于“无害化”环节,是垃圾最末端的处理方式之一。在中国,除了垃圾焚烧外,主要的垃圾末端处理方式还有卫生填埋和垃圾堆肥。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业内简称“三化”,源自2000年出台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第1.5条,“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对已经产生的垃圾,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防止污染环境。“可见“三化”是一个“原则”,而不是一个“要求”,而在中文中,“原则”与“要求”的涵义是有很大差别的。
那么,垃圾焚烧究竟属于“三化”中的哪一个“环节”(“环节”这个提法有点古怪,改为“符合哪一个原则”更合适)?我要指出的是,即使受国内公众普遍追捧的垃圾处理发达国家——瑞典,垃圾焚烧也属于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利用,原因在于它进行了热能回收,通过焚烧垃圾实现了供热和发电,毫无疑问,垃圾焚烧符合“资源化”原则。对于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垃圾焚烧,同时也符合“无害化”原则。
垃圾焚烧是最末端的垃圾处理方式吗?不是,焚烧之后的垃圾仍然有残余物——炉渣,以及危险废弃物——飞灰,这些垃圾焚烧废弃物一般来说仍需填埋处理,因此填埋才是最末端的处理方式,没有“之一”。
目前国内主流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回收利用、焚烧、卫生填埋,至于堆肥,徐海云老师已经在紧接着的下一段中提到堆肥“在目前的垃圾处理中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不知记者为何坚持要把“可忽略不计”的堆肥列为三大主流处理方式之一。
以日本东京为例,东京23个区建了25座垃圾焚烧厂
好吧,东京23个区建立了21座垃圾焚烧厂,而非25座。这数据在网上不难查到,东京的垃圾焚烧厂规模普遍不大,每座焚烧厂的平均日处理量在400吨左右,规模无法与国内动辄千吨相比。
垃圾焚烧并不是原生垃圾拿来就烧,而是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之上,将生活垃圾的可燃物入炉燃烧。而在中国,大多数生活垃圾入炉前没有经过严格分类和预处理。
记者对“原生垃圾”这个概念并不知晓,也不了解垃圾焚烧的流程。其实国内没有一座垃圾焚烧厂是直接烧原生垃圾的。收集来的生活垃圾要在一个密闭且抽负压除臭的垃圾贮坑内堆酵五天左右,原生垃圾会在这个过程中蒸发和沥出水分,同时让有机物发酵脱水,然后才入炉焚烧。因此,运进垃圾焚烧厂是货真价实的“原生垃圾”,但入炉焚烧的却是经过预处理的“入炉垃圾”,其成分已与原生垃圾有较大差别。
工作人员并没有直面垃圾,他面前有一睹“玻璃墙”
至于说垃圾焚烧和垃圾分类的关系,环卫科技网公众号曾在《理一理“垃圾分类”与“垃圾焚烧”那错综复杂的关系》一文中进行过专门探讨,现引用结论如下:
“垃圾分类”和“垃圾焚烧发电”实质上是“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的两种手段”。“分类”首先提炼出了垃圾的“资源价值”;“焚烧发电”进而提炼出了垃圾的“能源价值和剩余价值”,二者的关系是互补关系,但不能说成“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必要条件,也不能把“垃圾分类”看成是“焚烧发电”的替代方式;更不能把“垃圾分类”说成是解决“垃圾围城”的有效方式;最多可以说“垃圾分类”是“生活垃圾合理处置”的前提条件或是充分条件。
“垃圾焚烧需要建立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一说可以休矣。
那么,记者认为可以焚烧的“生活垃圾中的可燃物”究竟是什么?这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因为这根本没有统一标准。
以日本为例,日本的垃圾分类第一项就是“可燃垃圾”,被我们视为焚烧大敌的厨余垃圾赫然在列,我们努力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废旧衣物、废食用油、废纸、落叶也在可燃垃圾之中。
一份中文版的垃圾分类方法,点击看大图
另一个问题是,塑料袋属于可燃垃圾吗?这可是二噁英的罪魁祸首。日本的垃圾分类并没有特意提到塑料袋的归属,但是至少在我国台湾,塑料袋是可以送进焚烧炉的。
一张少见的反映台湾垃圾焚烧的照片,可见台湾垃圾焚烧厂烧的也是混合垃圾
根据徐海云的长期观察,不少企业为了提高利润,不用或者少用烟气净化耗材、以次充好等情况大量存在。
徐海云老师已经通过新浪博客”辟谣“,他并没有说过此话,记者也承认是张冠李戴。另外,徐海云在博客文章中说,这样的叙述”不符合事实,可能是一些人的臆想。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用的材料主要是石灰和活性炭,这一部分占的费用是很少部分,实际情况是一些垃圾焚烧厂由于技术工艺原因,就是使用了这些耗材也不能达标。总之,并没有人进行深入调查或观察,掌握这方面的情况。“
10亿元的投资,6亿元都用在烟气净化上。
徐海云老师在博客文章中说,此说法“只能理解为笑谈”。小编查找了一下中标资料,发现徐老师所言不虚。以国内某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龙头企业中标江苏一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系统为例,烟气净化系统中标总价为1430万元,而这座焚烧厂投资额为3.1亿元,距离60%的比例十分悬殊。
徐海云在博客文章中说,“需要专业精神才能写好垃圾焚烧的新闻报道”,以某报的知名度,却写出如此文章,并得以广泛传播,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可能造成不利影响,这不能不是一件憾事。
提醒非专业媒体的记者老师们,在写专业文章的时候请务必严谨,因为话语权在您手中,您的一个小失误可能会被一传十、十传百成“真理”,即使是专家,也百口莫辩!
感谢徐海云老师在博客文章中的反馈!充分显示了一位专业人士的严谨和鲜明态度,同时,本文亦借用了徐老师文章的标题《垃圾焚烧的新闻报道需要专业精神》。(来源:环卫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