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安全,现在的小区往往采用电子操控的自动门,业主需要刷卡进入,访客需经安保人员同意才可放行。那如果访客未经登记,强闯小区被大门夹伤,物业要不要负责呢?男子王某未经允许硬闯南京某小区被自动闸机夹伤,他将该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25300 元。近日,鼓楼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王某应自行承担 80% 的责任,判处物业公司赔偿他 20% 的损失。
2016 年 10 月 24 日,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准备进入某小区拿女儿的照片,在跟随前面几辆车准备进入小区时,小区大门自动闸机突然关闭,造成他严重受伤。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养好伤后将该小区物业诉至鼓楼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25300 元。
在庭上,物业公司认为他们并不存在过错。王某不是小区业主,没有按照要求先登记再进入,而是想要强闯自动门才被夹伤,受伤是因其自身的不当行为导致。另外,小区人员已尽到提醒、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区大门闸机有时间设定,开门到一定时间后就会自动闭合。在闸机旁边,有物业公司制作并摆放的公共标识,有闸机透明板、箭头贴纸、禁止停放机动车、来访登记、一人一卡等。因此,本案中该物业公司已尽到安全提示义务,有相应的安保人员值班,王某作为来访人员,没有登记,强行闯门,小区安保人员也没及时阻拦,最终导致王某被夹伤,王某应当自行承担本次事故 80% 的责任,物业应承担 20% 责任。
近日,鼓楼法院作出判决,判处物业公司赔偿王某 3920 元。
来源|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鼓研 记者 刘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