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鹿特丹DOKHAVEN市政污水处理厂始建于1979年,负责处理来自鹿特丹市中心、南部与西部部分地区城市污水。其主体污水处理工艺构筑物完全置于地面附近存在大量居民住宅的地下,使之成为荷兰,乃至世界污水处理厂建设史上为数不多的经典工程之作。同时,因其污水与污泥处理工艺升级时不断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工艺流程,如 SHARON(中温亚硝化)与ANAMMOX(厌氧氨氧化)等现代技术已生产化应用于其污泥消化液的脱氮处理之中,从而使它成为世界上技术装备最为先进的污水处理厂。它的总占地面积仅相当于普通处理厂的1/4,这意味着它不仅在能源与材料消耗方面有着很大程度上的可持续意义,而且在节省占地方面亦呈现出十分紧凑的可持续特点。此外,该处理厂在通风尾气的利用与处理、防振消音等方面的工程措施也有独到之处。
本文从DOKHAVEN污水处理厂兴建的历史背景、工艺沿革、除磷脱氮、污泥处理、尾气处理、过程控制、安全防护等方面一一介绍该处理厂的情况,目的是使国内同行在跟踪先进污水处理工艺设计以及升级过程的同时,了解发达国家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阶段性与总体发展思路以及具体工程实施办法。
1 历史背景
1977年荷兰ZHEW水务局决定在鹿特丹兴建3个市政污水处理厂,以处理从鹿特丹市排放的全部污水。其中一个打算建在鹿特丹市中心的污水处理厂选址在当时成了一大难题。在市中心Vaanplein附近建处理厂不仅耗资巨大,而且也存在着很多棘手的问题,例如通向新马斯河的截流下水道不得不改变方向而穿过鹿特丹市中心地区。这些实际问题迫使市政当局寻找另外较为合适的场址,最后选定了DOKHAVEN——一个已有一个世纪历史但已被废弃多年的船坞码头。
由于地表可用面积的限制以及周围已经存在大量居民住宅,污水处理构筑物不得不选择全地下式结构,而且能够利用的最大地下占地面积也仅为传统工艺所需面积的1/4。DOKHAVEN污水处理厂于1979年决定兴建,1981年开始施工,1987年11月3日正式开始运行。
因占地所限,在污水处理工艺的现场不可能再兴建污泥处理与处置设施,只好将污泥送往距 DOKHAVEN主场地 600 m以外的另一场地进行单独处理。同时,利用这一场地对从地下式全封闭污水处理工艺中排出的尾气进行必要的处理并排放。实际上,从DOKHAVEN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伊始,污水排放标准便不断提高。这意味着处理工艺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不断升级与变型。在此方面,DOKHAVEN污水处理厂不仅设计时便采用了当时最先进的AB法,而且在近两年内又及时吸收了研发于荷兰的最新脱氮技术——SHARON与ANAMMOX工艺,最大限度地以较可持续的方式降低出水中氮的排放浓度。
2 排放标准提高与处理工艺升级
根据欧洲委员会《地面水污染协定》(75/440/EEC及79/869/EEC)与《市政污水处理协定》(91/271/EEC)[1],荷兰为满足境内《地面水污染协定》的目标,相应制订了自己严格的排放标准——《市政污水排放规范》。污水处理厂出水不仅要满足这个规范对出水水质的要求,而且还不得不满足对臭味与噪音控制的需要,即满足《环境管理协定》所规定的内容。
原始工艺设计(1980年)并未考虑对氮、磷的去除(见表1),而新的《市政污水排放规范》明确规定从1995年起对磷的排放限制,而且从那时起对氮的限制也逐渐由对TKN 的控制转向对总氮的控制。显然,原始的设计不能满足对营养物去除的要求,需要进行升级。对于除磷而言,因场地的限制而不得不在原始的生物处理过程主流线上补充化学除磷步骤。而对脱氮来说,及时对污泥消化液采用了近年在荷兰研发出来的SHARON和 ANAMMOX工艺。污泥消化液仅占全场进水总量的1%,而所含氮的负荷却占了总进水氮负荷的1 5%。因此,对这小部分水量进行集中脱氮处理可显著地降低总的出水氮排放浓度。
3 污水处理厂概况
污水处理厂处理构筑物全部设计于地下。首先,从原船坞地面向海平面以下 7~8 m要挖去厚厚的淤泥层,紧接着向下是3~4 m厚的砂层。原船坞码头便建在砂层以下的隔水(新马斯河)层上,因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也只能建在这个隔水层上。污水处理工艺施工采用干式法。处理构筑物现场原为码头,而现今已变成一个拥有5 hm2面积的公园。
全地下污水处理工艺构筑物占据两层,总平面面积为4 hm2。它的处理能力为47万人口当量,其中大约30% 来自于服务区域内商业污水。污水处理厂进水依靠5个终端泵站通过压力管道导入。原设计中的污泥消化液也通过压力输送回到处理厂(现已单独处理)。暴雨季节,处理厂最大小时处理能力为1.9万m3。
处理工艺为二级,首先去除悬浮物,然后为二段生物处理工艺(AB法)。最后,处理水用泵抽入地上的新马斯河排放。处理厂的主要投资用于防护性措施,以保证周围居民免于臭味、振动或噪音的干扰。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用泵送往600 m以外的另一处约1 hm2的地上场地单独处理。污泥首先浓缩,然后消化。消化过程产生的甲烷用于发电,供应处理厂用电。每年从污泥消化产品——甲烷中产生的电量相当于2 750个荷兰家庭的用电量。最后,消化后的脱水污泥被运往鹿特丹以南的一个专用焚烧场做最终焚烧处置。
消化上清液(消化液)原设计为回流到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再行处理。但因2006年后对氮的控制将完全改用总氮标准,所以原设计显然不能满足要求 (见表1),必须寻求新的方法进行升级。由于原污水处理工艺场地根本无余地再行扩建,所以DOKHAVEN污水处理厂经过长时间的技术比较,最终选定了以SHARON+ANAMMOX 处理消化液中高浓度氨氮的方案。
4 污水处理工艺
4.1 工艺流程
DOKHAVEN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1。进水靠场外5个终端污水泵站以及污泥消化液回流泵通过压力管线被泵入进水池(1)。每条压力管线在处理厂内均可控制开启;发生故障时进水也可通过跨越管线而直接排入新马斯河。进水首先进入细格栅(2)。有4组用于去除漂浮物与纤维物质的细格栅,每组细格栅包括2个孔径为5 mm的转鼓,水流垂直进入,截留杂物靠水力挤压后收集。
1 进水 2 细格栅 3 沉砂池 4 A段曝气池 5 中间沉淀池
6 回流污泥 7 剩余污泥回流 8 浮滓去除 9 污泥调节池
10 B段曝气池 11 最终沉淀池 12 出水排放新马斯河
13 剩余污泥至另一处理厂 14 格栅截留物排除 15 沉砂排除
图1 DOKHAVEN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通过格栅后,进水及此前回流的部分污泥经过一个配水槽被平行分为8股,各自进入一个完全相同的曝气沉砂池(3)。沉淀砂粒通过底部刮砂机排出并被冲洗后运出。
然后,进水以及部分回流污泥进入8个平行的A段曝气池(4)。因雨季时污水同雨水混合,所以雨季时的曝气池停留时间最短,为15 min;旱季时的正常停留时间为30 min。在A段曝气池中,COD 去除率约 80%,同时氮和磷也会因细菌合成或化学沉淀而显著减少。在A段曝气池中,铁盐、混凝剂与絮凝剂配合细菌代谢使用,主要作用是化学除磷。如果曝气池表面出现泡沫现象,还要投加除泡剂。
8个平流式中间沉淀池(5)负责对来自A段曝气池(浸没式微孔曝气)的混合液沉淀分离。底部刮泥机以及水面浮滓撇除板清除沉淀污泥与浮滓。回流污泥(6)靠16台大功率水泵回流至格栅前(旱季时),而在雨季时污泥直接回流进入A段曝气池。不断产生的剩余污泥(7)和被撇除的浮滓(8)通过一个调节池送往污泥处理部分。
由中间沉淀池分离的上清液(中间出水)依次进入4组B段曝气池(每组中设4个表面曝气器)。自动控制阀门让 B段曝气池保持一个恒定的水位,以确保稳定的运行。对B段曝气池来说,存在着一个最大的允许接纳水量。如果中间出水流量超过14 500 m3/h,多余的水量将被直接排入新马斯河,这种情况显然只在雨季时才会出现。B段曝气池再去除85%的有机物,加上A段曝气池较早已去除的约80%,两段曝气总有机物去除率为96% 。在B段曝气池中,氨氮通过硝化作用被氧化为硝酸氮。污泥在最终沉淀池(11)中沉淀分离,回流污泥(6)返回B段曝气池;剩余污泥(7)和浮渣(8)通过一个调节池送往污泥处理部分;最终出水靠出水泵排入有着较高水位的新马斯河。
整个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的水力停留时间为12 h,而传统工艺的停留时间往往需要48 h(如在荷兰广泛采用的氧化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