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现实社会环境中, 由于农业废弃物的数量大、品质差、危害多的特点, 人们对农业废弃物的价值还存在一些消极的观念, 没有放在整个社会循环系统中考虑, 导致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重视程度不够、资源总量估计不清, 技术支撑不足, 政策引导不力等的现实问题, 阻碍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与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的发展、推广和应用。
1 资源总量不清
中国每年到底产生多少农业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呈怎样的分布, 利用状况如何, 对环境造成多大影响, 没有准确的数据和记录, 仅仅是根据作物和养殖规模估算。不同部门的统计数据出入很大, 难辩真伪; 农业废弃物是如何处置处理的, 各种消纳和利用途径比例及具体应用情况如何, 没有量化的数据, 也没有估算的标准统计数据。各地根据农业废弃物的数量、特点, 以及不同区域依据其地区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确定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有哪些, 都没有明确的数据, 中国的农业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危害停留在粗略的估算上, 数据不准, 家底不清, 导致中国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的盲目性, 限制了切实可行政策的制定。
2 重视程度不够
数以几十亿t 计的农业废弃物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污染源和潜在资源库。以2003 年中国畜禽粪便产生量为例, 所产生的21 亿t 畜禽粪便是中国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2. 4 倍。畜禽粪便化学耗氧量的排放量已达9118 万t, 远远超过中国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的排放量之和。如果这些废弃物不能有效地无害化处理和转化为资源, 就是一个巨大的污染源。据国家环保局在太湖地区的调查, 农业废弃物的污染占面源污染的60%。由表1 可知农业废弃物又是一个有巨大潜力的资源库。若将全国农业废弃物所蕴含的能量转化成沼气计算可达3111. 5 亿m 3, 户均达1275. 2 m 3。解决农村的能源问题绰绰有余。因此, 农业废弃物是一最大的搁置资源。目前, 人们对农业废弃物的这种双重性认识不清, 重视不够。
3 技术装备落后
虽然中国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传统, 但是创新的技术少, 有自己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有很好适应性能和推广价值的技术更少。实际上我们原有的优良传统技术(堆肥技术、沼气技术) 没有大的发展, 就是由于长期困扰生产的一些问题, 比如发酵过程中的微生物筛选, 沼气的产气率和设备、堆肥的设备和氮素损失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又不到位, 如, 中国规模化养猪场废弃物处理的设备引进过程中, 没有很好的吸收和消化国外的整套技术。不清楚农业废弃物产品开发的主攻方向, 导致中国的农业废弃物转化产品品种单一、质量差、利用率低、商品价值低, 不能形成产业化, 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市场上都没有竞争力, 也就不能有效的转化农业废弃物, 实现资源化利用; 同时在设备的投入上, 财政的支撑和吸纳社会资金的能力不足, 一些很好的技术在产业化的转化过程中, 得不到应用和推广, 导致废弃物的资源化在低水平上重复以至发展缓慢, 不能适应社会生产的需求。
4 政策法规缺乏
中国目前已建立了若干项涉及废弃物资源化的环境政策, 主要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出台政策, 然而相关的农业部门, 主要是抓“谷物、肉、蛋、奶”的生产, 并不重视农业废弃物这类“副产品”, 更谈不上相应的鼓励治理政策, 即便是在食品安全受到高度重视的大背景下, 农业废弃物的处理与资源化也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 而且多头管理也造成部门间的有关政策法规的矛盾和冲突。目前的策略基本上是采取末端治理思路去“堵绝”污染, 没有强调全过程的综合治理, 这样“堵”的结果是废弃物累积性危害的爆发。
目前的政策主要是废弃物的治理性和限制性的政策, 标准和准则不全面, 不统一, 有些标准要求高, 缺乏监督管理机制, 只有“罚”没有“奖”, 可操作性不强, 运行成本超过相关责任人的承担负荷, 执法人员执行难度大, 导致政策落实难。此外, 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有关农业废弃物利用的专门法律或法规, 而且针对不同地域和不同类型的农业废弃物没有相应的废弃物管理办法, 更谈不上系统的监测、监管、预测、预警体系。中国急需要制定出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