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清洗服务验收及评价
8.1 清洗效果
8.1.1 整个油烟管道系统清洗完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确保所有设备运转正常,功能恢复到初始状态。
8.1.2 油烟管道系统清洗后应达到消防验收的标准。
8.2 影像资料
烟道系统内清洗的前、中、后,应使用设备将油烟管道内部或隐蔽部位制成影像资料保存。
8.3 验收制度
8.3.1 服务完成后应由清洗机构和客户双方负责人同时进行工程验收,应有《厨房烟道清洗验收单》
8.3.2 验收单内容主要包括:清洗质量、服务态度、人员素质、验收结果、设施情况等,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烟道清洗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做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8.3.3 如遇因清洗原因造成设备不正常,接到投诉后应立即响应客户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对于客户的赔偿要求,应耐心对待,明确责任,协商解决。
8.3.4 清洗完成后,60日内因清洗未达到防火要求而发生火灾,专业烟道清洗机构因给与相应赔偿。
8.4 评价与改进
8.4.1 清洗服务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服务的执行情况及人员操作规范的落实情况。
8.4.2 对于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应认真考虑,做好回复,让客户消除疑虑,做到满意。
8.4.3 服务机构服务完后,应分析施工结果,不断改善技术及服务,完善服务规范及流程。
9 工程监管
9.1 工程监管主体
油烟管道清洗施工应委托环保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工程监管。
9.2 实施工程监管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公正性,施工方对工程须进行全程录像,并填报施工单。
9.3 监管内容
9.3.1 清洗工程应具有符合技术规范的合同文本和施工方案。
9.3.2 清洗作业人员具备专业资质证书。
9.3.3 清洗设备应符合技术要求。
9.3.4 清洗效果应达到消防验收的标准。
9.3.5 油烟净化设备符合技术标准。
9.4 公示
具有清洗能力的清洗服务机构、专业设备在中清协的官方网站中国清洁网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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