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幅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七个部门,按照中央惩防体系规划、工程专 项治理工作以及国务院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部署,在全面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并借鉴国际规则的基础上,起草并于近日发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 法》及其技术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20号令),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对于提高采购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利用技术手段解决弄虚作假、暗箱操 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方面有着独特优势。作为我国电子招标投标领域的第一个部门规章,《办法》从系统架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公 开、交易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动电子招标投标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强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