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体系,2013年起,惠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 清洁先行”活动,2015年起又开展了“美丽乡村 清水治污”和“美丽乡村 绿满家园”活动。通过几年的努力和“美丽乡村?三大行动”的深入开展,惠州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和明显成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记者日前从惠州市“美丽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惠州将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第三方评估工作。
9333名农村保洁员覆盖全市
为规范指导全市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惠州首先强化规划引导,先后编制了《惠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惠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4—2020)》和《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草案)》。同时每年还制定了惠州市“美丽乡村?清洁先行”年度工作要点。
在机构队伍建设上,目前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均设有独立建制的环境卫生管理局专门职能机构。2013年,市政府还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领导小组,各县也相应成立了以县(区)长担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各级环卫局设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各项工作开展。
为实现农村环境卫生常态化清扫保洁,2013年起,全市按照“一个自然村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要求,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共配备农村保洁员9333名。各乡镇(办)也在爱卫(环卫)机构中赋予环卫管理职能,形成了健全的市、县(区)、镇、村四级环卫管理机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的统筹管理职能不断得到强化。
每年度安排1650万对各县(区)进行差异化补助
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之初,资金投入曾是一大担忧,但本着“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美丽乡村”系列活动资金保障日益强大。
以农村保洁员工资补助为例,为保障惠州每一个自然村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实现农村垃圾每天有人清、有人扫、有人运的常态化管理,全市配备的9333名农村保洁员中,市财政每年安排近6500万元用于保障农村保洁员工资,使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农村保洁员最低保障工资每人每月不少于1500元,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农村保洁员的工资每人每月不少于1200元。
市、县、镇三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积极采用特许经营的BOT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正常运作。据统计,2012年以来,惠州市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41.88亿元用于保障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包括垃圾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池)的建设及环卫垃圾专用运输车的购置奖补资金。
2014年、2015年,市财政均拿出500万元对100个获得惠州市“美丽乡村”的村庄进行表彰,每个奖励5万元;市财政安排了近4000万元用于奖补县(区)镇、村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市财政自2016年起每年度安排1650万对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资金缺口进行差异化补助。通过资金奖补政策及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村庄清洁费的征收工作,填补环卫建设运营资金缺口,更好地保障了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保障了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障了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长效运行。
村—镇—县三级联动收运处理系统已建立
在设施建设方面,目前全市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座,处理能力达4500吨/日。全市已建成运行的垃圾转运站140座,建成农村垃圾收集点3万多个;配备城乡专用垃圾压缩车254辆、各类收运车辆3000多台。构建了“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镇一辆、一村一点”完善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体系,基本实现了农村垃圾的日产日清日净。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市区及各县城中心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惠州已建立了“户集中、自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区)处理”的一体化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形成了村—镇—县三级联动的高效收运处理系统。
在设施运营方面,惠州三县四区共有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6座,其中4座垃圾处理设施已经引进专业的市场化公司实行专业化市场运营管理,其它2座也正在着手实施市场化运营管理。龙门、惠阳、大亚湾、仲恺等县(区)中转站已实施市场化运作,委托市场化公司进行垃圾转运。通过实施环卫设施的市场化专业运营,全市垃圾收运处理运营管理水平得到大大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市、县(区)均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及指引(试行)》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有序开展。目前,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已初步取得成效,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分别达到41%、52%和51.1%。今年,惠州还把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纳入县区党政正职领导科学发展观考核的主要指标内容之一,以推进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