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这是对标准社会意义的高度概括。而标准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必然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社会的文明进步水平,也是未来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前提和标志,需要包括标准化工作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更高的高度重新认识标准的作用,重新认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车同轨、书同文”,习近平总书记从标准塑造历史的印痕中提醒人们标准的重要。虽然现代意义上的标准化发端于欧洲的工业革命,但是标准化的理念和思想却是伴随着人类文明与进步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中国古代恰恰是这一“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发育得比较早而且发育得比较成熟的国家。“车同轨、书同文”可以说是车辆制造、道路建设和文字标准化,但就其巨大的历史作用看,无疑应属于社会治理领域的标准化措施。对于标准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还提到现代工业规模化生产,全球化背景下经贸往来、产业发展、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等,并且强调标准的“作用日益凸显”。其中标准在生产、经贸、产业领域的作用,人们的认识还比较充分。但是,标准在促进科技进步,尤其在规范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即使发达国家的认识也刚刚清晰起来,社会治理是ISO近年来大力推动的一个崭新的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在规范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要求我们超越传统的标准化工作领域,重新认识标准化的作用。
社会治理标准化,不仅是标准化的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更是一个全新的标准化理念。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的重要思想,必须站在这个高度。从规范社会治理的高度看,传统标准化工作领域无一不与规范社会治理密切相关。如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就明确指出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存在供需错配,结构不合理,消费信心不足等问题。可以说,消费品的标准和质量提升,关系到社会治理的成本和成效;从更广的意义上讲,传统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标准化,无一不关系到社会治理的成本和成效。不仅如此,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指出:“标准已成为世界‘通用语言’。世界需要标准协同发展,标准促进世界互联互通。”所以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作用的论述,内涵丰富,意诣高远,已经站在了时代的最前沿。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多年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2年11月,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27部门联合印发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2013年4月,我国确立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7月,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意见》,同时发布《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一系列社会管理类标准开始制修订和实施,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后,标准化作为管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越来越发挥出其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的作用。(中国质检报刊社评论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