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资源能源瓶颈的影响,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建设生态城市。其他诸如可持续发展城市、零碳排放城市、生态友好型城市,也都充分体现了生态城市的理念。
世界上最早的生态城市之一发端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美国。意大利建筑师保罗 · 索莱里在美国亚利桑那州沙漠地区设计了第一个生态城市——亚高山地。尽管这个项目最终并没有获得成功,但是这并没有阻止其他国家沿着生态城市的道路继续向前探索。目前,巴西、中国、德国、澳大利亚、瑞典、印度和韩国的几百个生态城市建设项目正在准备或者正在建设中。
我国正在开展大规模城市化建设,平均每年城市化率会提高一个百分点左右。在快速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同时,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城市化的生态底蕴,推动绿色城市化建设。为此,2005年以来,我国先后在唐山、廊坊、天津、上海、北京、武汉、揭阳等地试点生态城市建设。这些生态城市建设不仅得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往往有外国合作方参与其中。但是从现实来看,这些生态城市的建设主体各有差异,运作方式不尽相同,最终的建设成果也可能有所不同。
目前来看,我国生态城市建设主要采取了地方政府主导的模式,即地方政府专门成立生态城市建设管委会,通过管委会这个行政平台,主导和推进生态城市建设项目。这种模式与西方国家推行的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生态城市建设模式存在很大的不同。从实践来看,我国的管委会模式虽然在筹措资金、规划设计和推进效率方面存在着巨大的优势,但是在一些地方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生态城市建设欠缺系统化思维。建设一座城市不只是铺路盖楼,更为重要的是满足城市居民物质、精神和生态方面的需求。生态城市的建设要求比普通城市更高,因此建设生态城市的难度更大,对系统化思维的要求更强。所谓系统化思维,就是要求生态城市的建设过程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和生态因素,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摆在首位,把城市功能的建设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反观我国一些生态城市建设项目,目前还存在一些过度追求建设规模、过度追求“面子工程”和过度追求建设速度等方面的问题。
对生态城市建设的风险估计不足。目前,各地更多地是看到了生态城市建设的好处,而对生态城市建设的风险认识不足。在发展中国家,目前还没有哪个国家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还是处于建设和探索阶段。在我国生态城市建设阶段,一定要认真分析和科学评估整个生态城市建设的风险。一方面,要注意当地居民对生态城市建设的态度。因为城市建设会对当地居民产生方方面面的影响,地方政府要注意尽量减少城市建设消极影响,不要损害当地公众的利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另一方面,生态城市建设也存在一定的经济风险。大规模经济投资本身需要我们客观地分析整个投资活动的风险。生态城市建设投资巨大,投资周期也比较长,需要坚持适度和稳健的投资策略。
地方政府角色需转变。在管委会模式下,地方政府毫无疑问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决策者、参与者和评估者。地方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但是其他社会和市场主体的作用也需要考虑。在生态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充分调动企业和公民的积极性,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可能比单独依靠政府开展生态城市建设要更科学、更顺利和更充满活力。例如,广东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是以行业协会作为建设主体的生态城建设项目。在“党委领导、政府指导、协会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新型模式下,中德金属生态城不仅在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方面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更为推动揭阳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地方全面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表明,生态城市建设在获得政府的肯定和支持的同时,还要在地方层面找到切实可行的操作模式。我国幅员辽阔、地方差异大,这需要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认真分析本地区生态城市建设的优势和劣势。生态城市建设不仅能造福我国人民,也会在未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