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城市常住人口的攀升,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已经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难题,在这种背景下,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已成为保持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调查显示,我国三分之一的城市正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带来的城市环境问题也日渐突出,垃圾围城,地下水、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不仅容易诱发各种疾病,而且还会影响空气质量。
城市生活垃圾的潜藏危害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将对生态系统和环境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具体体现在以下四大方面:
一是对土壤的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物长期露天堆放,其有害成分在地表径流和雨水的淋溶、渗透作用下通过土壤孔隙向四周和纵深的土壤迁移,迁移时,有害成分要经受土壤的吸附和其他作用,进而对土壤中生长的植物产生污染,污染严重的土地甚至无法耕种。
二是对大气的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物在运输、处理过程中如缺乏相应的防护和净化措施,将会造成细末和粉尘随风扬散;堆放和填埋的废物以及渗入土壤的废物,经过挥发和化学反应释放出有害气体,都会严重污染大气并使大气质量下降。
三是对水体的污染。如果将城市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物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地,或是露天堆放的废物经雨水冲刷被地表径流携带进入水体,或是飘入空中的细小颗粒通过降雨及重力沉降落入地表水体,水体都可溶解出有害成分,污染水质、毒害生物。有些简易垃圾填埋场,经雨水的淋滤作用,或废物的生化降解产生的渗沥液,含有高浓度悬浮固态物和各种有机与无机成分。如果这种渗沥液进入地下水或浅蓄水层,将导致严重的水源污染,而且很难得到治理。
四是对人体的危害。生活在环境中的人,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可以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使人致病。所以,我们对城市生活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科学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无害化探讨
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系主任、教授马俊杰在调研中发现,随着城镇化水平、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能源结构的调整,城市生活垃圾的可资源化物质含量逐步增加,其可用成分的分类收集和再利用已经成为城市矿产资源再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一填埋处置,面临着已有填埋场服务年限快速缩短和新建填埋场选址日益艰难的困境。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规划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宋国君强调,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在法规上明确产品生产商的减量责任及消费者的分类责任,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强制源头分类政策,促进垃圾减量;第二,政府以特许经营的方式让服务企业承担回收处理工作,实现产业链规模效益;第三,对垃圾填埋厂、焚烧厂实施严格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消除排放外部性;第四,建立资源回收资金,以资金的收益与支出来运转、调控整个系统;还有,在管理各环节做到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除了上述专家观点,中国环保在线认为,城市生活垃圾还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加码:第一,分区域优化生活垃圾处置的供给侧改革,有条件的引入更多社会资本。针对我国不同地区生活垃圾处置供给结构的差异和环境卫生领域的需求,推进不同地区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配置和资金供给。第二,提高污染者付费水平。我国的垃圾处置总体来说处于较低水平,资金“瓶颈”是制约生活垃圾处置产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解决垃圾处理费用政府支出过高的办法之一就是对居民实施合理的垃圾收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