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策以及市场需求的导向,由咨信(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立项,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归口的《绿色场所 服务业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即将进入截稿阶段,现对已加入标准起草编写的单位进行公示,感谢各单位对标准编制工作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一、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美业分会、上海市自有品牌协会、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北京超市供应企业协会、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物业及设施管理联合会、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河北雄安新区食品安全促进会、广东省京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民宿协会、中清净业(北京)环境科技研究院、中誉启诚认证(北京)有限公司、中标时创认证(深圳)有限公司。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将参编单位名称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名单;
2、将参编单位参与起草工作的人员姓名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企业限定1名);
3、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将优先享有参与标准制(修)订的权利。
三、《绿色场所 服务业通用要求》标准制定的意义和价值
1、为服务业“绿色场所”建立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指导,推动了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
2、符合当今人们的健康意识和消费观念,贴合市场需求。
3、为企业提供模式创新和转型机会,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4、推动数字化技术应用和创新,数据更科学,运行和决策更高效。
5、为“绿色场所”评价认证提供依据,提供市场准入、增强社会公信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标准适用行业范围
零售和批发(商场、商街、商圈、百货商店、超级市场、商业综合体等);
交通运输(交通枢纽、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航站楼、码头港口等);
住宿和餐饮(酒店、饭店、快餐店、餐厅、中央厨房、民宿综合体等);
商务服务(园区、共享空间、写字楼等);
居民服务(托儿所、母婴护理机构、月子中心、洗浴中心、美业等);
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学校等);
卫生和社会工作(医疗康复中心、干休所、疗养院、特色养老等);
文化、体育和娱乐(体育馆、娱乐场所、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古迹故居、健身中心等);
第三方服务机构。
目前标准起草已进入尾声,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的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咨询电话:400 100 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