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与清洁、环境、卫生相关业务的行政管理机构和行业协会;中清协联络处、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单位:
为了加快推动我国清洁行业快速规范化发展和市场一体化进程;为了快速普及中国清洁行业体系认证(即,CCIS);为了贯彻国家商务部2011年11月1日实施的《清洁行业经营管理规范》、《清洁行业企业资质评价体系》等一系列陆续出台的“清洁行业标准”;为了建立我国的清洁行业市场准入制度;为了配合政府落实和制订对清洁行业的发展政策;为此,制订了本《指导意见》,使认证工作既遵守规范要求,又变得简而易行,循序渐进,易于普及和提高。
制订本《指导意见》充分调动和利用现有业务和相关资源,普及使用并强化清洁行业标准,配合持续性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宣贯工作,经“中清协”常务理事会提议,制订以下试行办法:
一、加快“全国清洁行业资质评定委员会”——CCIS认证体系的组织建设,除了在北京设立全国最高等级评定机构外,在全国范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认证机构,在地级市以上城市和地区都可设立CCIS认证考评中心。
二、实行考评中心三级管理方式:1、设在北京的国家级考评机构主导考评国家二级和一级的资质;2、省级可最高组织考评国家三级资质;3、地市级可组织考评颁发专业服务企业资质;
三、考评员实行注册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清洁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的推荐人员均可报名,经培训合格,审核通过后,颁发考评员证;
四、依托各地现有行业协会和业务主管部门、“中清协”各联络处,设立考评中心以承接和组织CCIS的考评工作;
五、考评工作严格依据商务部《清洁行业经营管理规范》、《清洁行业企业资质评价体系》等一系列行业标准及其执行细则进行;
六、对于事实不清,有异议的情况,予以核实纠正,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七、清洁行业专业服务资质,即,CCIS1000, 具备基本条件,即可发证,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定期举行的培训;
八、证书由“中清协”统一制作,版面格式统一;
欢迎各地协会(物业协会、家政协会、环境卫生协会等等)洽商合作事宜,共同建设和发展我国中国清洁行业体系认证CCIS工作。
附件一:《CCIS考评中心》申请表
附件二:《中国清洁行业体系认证CCIS》考评员登记表
联系电话:010-68470878,010-68434104(兼传真)
联 系 人: 曲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8号逸升轩119室
邮编:100048
附件下载:
附件1CCIS考评中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