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管道系统清洗与净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烟管道系统专业清洗及净化设备、专业清洗机构、清洗操作规程、清洗过程中的工程监管与清洗后的检测验收的相关要求,以及对油烟净化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餐饮业、企事业单位厨房油烟管道系统清洗与净化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AT 798-2008 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
SB/T 10596-2011 清洁行业企业资质评价体系
SB/T 10595-2011清洁行业经营服务规范
HCRJ 048-1999 饮食业油烟净化器
DB 46 163-2009 海滨酒店、餐饮店污水油烟排放标准
DB 32 T 664-2004 饮食业油烟快速检测、检气管法
DB 44T 873-2011 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烟道 flue pipe
指将火焰和烟送到外部空间去的孔道,是用于排除厨房炊事活动产生的烟气的管道制品。为排除消防隐患的重点清洗部位,可分为厨房内烟道、外部横烟道、外部竖烟道及烟道弯头等。
3.2
油烟管道系统 smoke pipe and lampblack filter system
指厨房排油烟及净化系统涉及的装置设备,包括烟道、油烟净化器、风机、排烟罩、自然排风扇、防火阀、运水循环控制系统、灶台及其它附属连接等相关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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