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洗涤质量标准
8.1 酒店布草
8.1.1 被罩、床单、枕袋
被罩、床单、枕袋洗涤后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a)洗涤后织物应达到色泽纯正、透亮、无圬渍、无损坏、无异味;
b)洗涤后的PH值应达到4.0—7.5;
c)洗后织物压平,不应有折皱、毛茬等;
d)折叠整齐、有中线,做到三面平齐,四棱见角;
e)被罩要正面轧平,无痕迹;
f)包装整齐,织物不外露,做到新旧、大小分开,确保棉织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发生污染和损坏;
8.1.2 巾类棉织品
巾类棉织品(浴巾、面巾、方巾、浴袍、地巾)洗涤后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a)洗涤后质量达到色泽纯正、洁白、透亮,无污渍、无损坏、无异味,织物达到蓬松,柔软度适中;
b)洗涤后的PH值应达到4.0—7.5;
c)毛巾按不同类别分类折叠,新旧分开,店标必须统一方向正面向外;
d)打包整齐,扎接结实,织物不外露;
e)破损及有污渍回洗后仍不干净的毛巾用红色塑料绳捆扎,以表明报废;
f)按棉织品的正常报废标准(四、五星级饭店),巾类织品洗涤次数不应低于100次左右,最高不超过120次。
8.1.3 餐厅棉织品
餐厅棉织品(纯棉织物台布、口布)洗涤后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a)洗涤后质量达到色泽纯正、洁白、透亮、无污染、无损坏、无异味,洗涤后的PH值应达到4.0—7.5;
b)上浆织物要浆度适中,易于餐厅服务人员操作;
c)压平后织物应平整挺括、无折皱;
d)折叠整齐、有中线,做到三面平齐,四棱见角;
e)包装整齐、不同颜色应分类打包,保证织物不外露,确保棉织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发生污染和损坏;
f)破损及有污渍回洗后仍不干净的毛巾用红色塑料绳捆扎,以表明报废;
g)按棉织品的正常报废标准(四、五星级饭店),餐厅纯棉织物洗涤次数不应低于120次,最高不超过150次。
8.2 衣物
8.2.1 洗涤要求
8.2.1.1 水洗
各类衣物水洗后应到达以下要求:
a)洗涤衣物必须经过消毒处理。
b)各类不同质地的衣物经过洗涤后,应达到各部位洗净;不起毛球(特殊、松结构组织织物除外);不串色、不搭色、无花绺、无沾渍。
c)应在不伤衣物质地的条件下去除污渍,不留痕迹(特殊面料、特殊污渍与消费者约定情况除外)。
d)漂洗后的衣物清洁、平整。
e)布草清洗、消毒后,洁净清爽,色泽纯正,不泛灰、泛黄,无异味。
8.2.1.2 干洗
各类衣物干洗后应到达以下要求:
a)各类衣物经干洗后应进行消毒,并达到《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2年第27号)卫生规范要求。
b)洗涤后衣物无损伤、不起毛球(特殊、松结构组织织物除外),不串色,不搭色,无花绺,无沾渍,无异味;
c)应在不伤衣物质地的条件下去除污渍,不留痕迹(特殊面料织物与消费者约定情况除外);
d)衣物的辅件、内胆、饰物等不短缺、不受损。
e)洗前、洗后的衣物要严格隔离,洗前的衣物要有专用的容器存放,并有明显的标志。洗后的衣物中细菌菌落总数应≤15cfu/cm2,检测结果中不得有致病菌。
f)干洗场所室内应定期开紫外线杀菌灯,对空气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每次时间不得少于30min。盛放待洗衣物的容器每天应消毒。
8.2.2 熨烫要求
8.2.2.1 上装
上装熨烫后应到达以下要求:
a)服装整体外形自然平服,不起泡,不变形,无皱褶,无烫痕,无水花,无亮光,无纽扣痕,无袋盖痕。线条明快,整洁美观,熨烫干燥,有一定的持久性。
b)衣领内外平整,领角对称,宽窄一致,要圆、挺、牢,后领翻下,领脚线不能外露。
c)前身平挺,无抽缩,胸部挺括丰满,左右对称。
d)两肩自然成型,圆顺无褶;男装袖子前圆后鼓,袖口齐;女装袖子前后鼓圆,袖口齐。
e)袋盖平服不翘,衬布摸平,摆缝、背缝、袖底缝分开,里衬要平整不抽缩。
f)大身、袖身里平,不皱,下摆贴边翻褶整齐不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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