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机构管理要求
5.1 清洗机构
5.1.1 专业烟道系统清洗机构在成立前,应了解国家及地方针对餐饮业厨房油烟系统的相关消防法规,须具备地方消防协会核发的《具备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清洗技术质量保障体系单位》的资信证书。
5.1.2 专业烟道系统清洗机构应取得相关协会的专业清洗资质,方可接受清洗项目。可为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颁发的《油烟管道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国家认可的相关部门及协会的资质认证。
5.1.3 专业烟道系统清洗机构的经营服务管理应符合SB/T 10595-2011的要求,获得相关行业协会认可。
5.1.4 专业清洗机构的等级评价体系按SB/T 10596-2011的规定要求,资质等级划分应在专业烟道清洗机构招投标与政府采购中有所体现。
5.1.5 三级以上专业烟道系统清洗机构应具备机器人清洗技术及高压水射流清洗技术的相关设备及技术方法。
5.2 人员管理
5.2.1 专业烟道系统清洗的作业人员,需经过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油烟管道清洗项目经理资质和上岗证,方可持证上岗。
5.2.2 专业烟道清洗机构的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行业协会的技术知识培训,培训人员不少于5人,至少有一名项目经理,并取得相应的技术证书。
5.2.3 作业时人员身体健康状态应满足服务项目需求,工服整洁、礼貌服务、按操作规程完成操作。
5.3 安全管理
5.3.1 专业烟道清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现场安全员、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人员防护、设备安全等。
5.3.2 专业烟道清洗机构应为现场清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器材、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用电用气安全保护装置等。
5.4 环境保护
5.4.1 专业烟道清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制度,包括作业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防护、污染物处理制度等。
5.4.2 专业烟道清洗机构作业过程中,应做好废水、噪音及异味等的防控工作,及时处理污染。清洗结束后应做到工完场净,废气物排放和处置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首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末页 |